《通知》明确了建立全市化妆品经营检查员队伍的工作目标,即: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坚持市县一体化,统筹调派全市化妆品监管骨干力量,通过“传帮带”开展集中检查、交互检查、飞行检查等,进一步解决化妆品监管专业性强、业务要求高、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推动落实化妆品经营监管各项工作,提高基层监管效能,守好化妆品安全底线,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
《通知》明确了全市化妆品经营检查员队伍的工作职责。按照全市化妆品经营监管工作安排,检查员主要从事全市范围内化妆品经营企业的“双随机”监管;根据年度检查计划参加由市局统一组织的化妆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和专项检查;市局交办的其他专项检查工作。
《通知》明确了全市化妆品经营检查员队伍的人员要求、组织、管理等内容。检查员队伍主要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从事化妆品经营监管、稽查、不良反应监测的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其中,基层市场监管所人员占一定比例;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参加培训,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市局安排的化妆品经营监管、培训(含现场实训)工作。实施动态管理,根据监管重点任务需要和检查员工作实效,适时调整;出现年度培训考核未通过或不配合市局统筹调派等情况的,取消检查员资格。
下一步,临沂市局将对73名化妆品检查员实施统筹调派,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监管难题破冰、检验各县区网格化监管成效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