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中,重点以辖区化妆品专营店、大型商超、美容院、美发店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为检查对象,重点查看化妆品是否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销售使用的产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化妆品标示的贮存条件和方法进行贮存、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或利用节日进行捆绑销售和虚构原价进行打折促销等情况,并对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同时,执法人员向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法规和化妆品监管APP,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推动守法诚信经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现场督促其进行整改,为保障广大妇女同胞及广大公众节日期间安全用妆提供了有效保障并营造良好用妆氛围。
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主体15家,美容机构4家,理发店18家。检查结果发现,大部分化妆品经营主体进货渠道合法、化妆品标签标识规范。但仍有少数经营主体存在索证索票和验收记录不全情况,对不符合规范的经营主体,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整改。下一步,该局将持续落实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监管责任,压紧压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化妆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