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督抽样,覆盖武城县、宁津县、乐陵市、禹城市、平原县等5个县(市),重点抽取品种为一般护肤类、婴幼儿护肤类、宣称祛痘类、面膜类、彩妆类、香水类、眼霜、 洗浴类、牙膏等普通化妆品及染发、烫发、防晒类等特殊化妆品14类,共计30批次产品。以化妆品批发单位、专卖店、商超、小商品店为重点采样点,对各县(市、区)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多发区域、问题产品及可疑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样。
因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表现突出,德州市市场监管局连续两年获省药监局通报表彰。在抽检工作中,做到四个坚持,高效抽样,强化风险管理。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科学高效抽样。科学制定抽检方案,统筹国家级、省级抽检计划和抽样要求,制定本市抽检计划,对抽样品种、数量、时间、抽样场所和核查处置工作等方面严格把握,通过对相关数据要素采集筛选分析整理,形成随机抽查“数据池”,科学抽样,提升抽检效率和公正性。二是坚持聚焦监管关切,提高抽检靶向性。加大对既往发现问题较多的场所以及染发类、烫发类、防晒类、儿童护肤类等高风险产品的抽样力度,点面兼顾,覆盖城乡,提升抽样靶向性,提高问题发现率,有效防范化妆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三是坚持监检宣结合,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始终坚持“抽样一家,检查一家,普法一家,规范一家”的工作原则,统筹部署监督抽检、日常检查与普法宣传,边抽样、边检查、边普法。现场指导县(市、区)局和监管所开展化妆品监督检查,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解决基层监管难的问题,切实提高基层化妆品安全监管效能。四是坚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谁抽检、谁普法”理念,激发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风险意识,倒逼企业提升质量风险管理水平,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