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聚焦品牌产品,压实主体责任。以知名品牌进口化妆品、烫发染发产品及国家局抽检公告公示的假劣化妆品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商场、化妆品专卖店、美容美发店为重点检查区域。重点围绕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建立购进验收记录,索证索票资料是否齐全,尤其是进口化妆品是否索要检验检疫证明或进口通关单,所经营、使用产品是否注册备案,是否超过使用期限,是否有国家局抽检公告公示的假劣化妆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规定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结合消费热点,打击虚假宣传。重点检查经营单位店内宣传海报、电子屏宣传内容等情况,围绕是否存在夸大功效、虚假宣传情况,是否使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广告用语等开展检查,进一步告诫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不得夸大、虚假宣传化妆品功效。
三是加强科普宣传,营造安全氛围。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化妆品相关专业知识等,督促经营单位加强行业自律,积极推广、宣传使用化妆品监管APP开展自主查询,切实强化化妆品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确保消费者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