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自查“述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对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全面自查,在此基础上创新推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述职”机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质量安全负责人登台述职,报告体系运行基本情况、存在风险隐患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监管部门现场点评、逐企反馈。实行自查报告分类管理,对自查发现问题并主动整改的企业加强指导,对自查流于形式的企业重点核查。目前,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自查实现全覆盖。
二是突出警示教育,织密质量安全网络。系统梳理化妆品生产环节突出问题,聚焦检验和实验室管理、物料及产品贮存、生产记录等高频缺陷,形成5方面18项风险清单和3类情形典型案例集,以政企座谈、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等方式向企业通报。实施风险三级响应模式,一级“答疑”解难题,及时解答共性问题和一般缺陷;二级“提醒”防风险,对重要缺陷发出风险提醒函;三级“约谈”压责任,对关键缺陷和问题反复出现的企业约谈相关人员,提升企业合规水平。
三是突出队伍提能,提升体系运行质效。聚集“资深专家+技术骨干”,围绕化妆品常规检验、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和生产监管实务等领域编发合规指引,并组织开展监管业务研讨和思路分享,为一线监管明确路径、统一尺度。聚焦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履职短板,试行化妆品首席质量官“培训+路演”制度,以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培育质量管理人才,以质量课题路演比赛促进体系交流提升,推动企业在互学互鉴中补短板。目前该制度已惠及全市30%化妆品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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