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共治。参照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在大中型商超、商业综合体等化妆品集中销售区域,试点推行“开办方-网格员-经营者”三级管理模式,互相签订《临沂市化妆品经营者规范经营承诺书》;鼓励开办方主动履行内部管理责任,逐步建立健全入场化妆品经营者档案,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和法规培训。
严格产品准入。通过实施化妆品经营网格化监管信息公示及“化妆品经营十不准”张贴,全面推广“化妆品监管”APP;督促化妆品经营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运用电子购销台账等信息化手段,确保所经营化妆品“上可追来源、下可查去向”。
探索分区销售。试点对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普通化妆品实施分区经营或分类摆放;在化妆品销售区域张贴“化妆品监管”APP二维码,方便消费者在购买时查询化妆品的详细信息;在儿童化妆品销售区域设置“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消费警示,引导儿童合理、安全用妆。
下一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大中型商超等重点区域的化妆品安全质量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