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节日假期特点,本次专项监督检查范围锁定在辖区内经营和使用化妆品的专卖店、理发店、超市、小经营店等相关单位,执法人员人员通过查看进货查验记录、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检查化妆品索票索证;是否经营和使用无生产厂家、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是否经营和使用变质、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等情况。
同时加强化妆品普法宣传,提醒消费者理性参加各类促销活动,选择知名度高、信誉良好的经营者和化妆品产品,避免购买“三无产品”或质量不合格产品,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购买使用化妆品安全。
截至目前,共检查市场经营主体12家,其中,化妆品专营店4家,兼营及理发店共计3家,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现场解答化妆品法律咨询65人次。对检查中发现的进货查验信息不完整、票据管理不规范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
下一步,该所将积极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及时发现化妆品经营环节潜在的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等危害群众健康的严重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