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备案队伍建设,夯实备案工作基石。成立备案小组,并通过横向对标兄弟县区局,取长补短,交流研讨,扎实备案审核人员业务功底。同时建立鹿城区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分管科长和化妆品专管员实行备案工作AB岗,每个工作日对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系统进行登陆巡查,对企业提交的备案产品,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资料整理,同时确保备案后三个月内完成对全部产品的技术核查。
二是注重培训交流,提升备案工作效能。积极组织辖区内化妆品备案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参加温州市局和鹿城区局组织的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业务现场培训会,对《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中重点内容进行培训,对疑点难点进行解答,着力提升备案企业备案管理能力和水平。同时针对化妆品备案首次通过率不高、需反复整改的情况,进行积极畅通备案沟通渠道,建立化妆品备案人交流平台,对出具责令改正意见的产品,开展一对一指导,分类制定问题清单,定期开展案例分析。必要时开展上门服务企业,帮助解决备案问题,切实提升备案工作效能。
三是注重备案后检查,保障备案产品质量。按照《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审核指导原则》要求,加强对备案人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备案后技术核查工作。同时,在确保所备案的化妆品全部在按期完成技术核查基础上,积极组织监管人员加大对化妆品备案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年初,鹿城区局根据实际制定了化妆品备案人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以“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监督抽检”相结合模式,对备案企业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和现场指导,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已备案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