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备案资料整理核查 。严格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企业提交备案资料的整理规范和备案后技术核查、确认工作,确保化妆品备案工作质量。在国家药监局普通化妆品备案质量季度、年度抽查中,辖区所有化妆品备案质量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二是严格落实备案产品年报。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化妆品法律法规要求,将普通化妆品年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并积极畅通备案沟通渠道,通过备案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工作群和面对面联系、实时提醒等多种形式加强法规宣贯和年度自查材料撰写,推动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年度报告制度落实,确保规定时限内年报完成率100%。
三是加强备案企业监督检查。 制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委托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辖区化妆品检查员集中时段对备案企业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和现场指导,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全市7家注册人、备案人整改规范问题11个(次)。
四是创新服务企业发展环境 。结合化妆品备案人、备案产品分布特点,主动靠前服务企业,开展申报指导、政策咨询、培训宣贯等工作,为化妆品备案企业提供高效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供给,助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