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对经营使用单位是否执行索票索证、进货验收记录、查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资料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化妆品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或限制使用日期内,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经营、是否存在“一号多用”行为,是否经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告中存在问题或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等行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化妆品经营户宣传和发放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告知书》等资料,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加强化妆品进货查验和日常管理,实现守法诚信经营。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立即责令企业整改,并对违法经营过期化妆品和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的三家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通过此次检查和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化妆品经营者的自律意识、规范了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下一步,滁州市局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全面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提升化妆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有效保障节日期间化妆品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