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宣传,树立责任意识。通过发放宣传册、上门宣传的形式向经营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化妆品安全知识,同时以景区近期发生实际案例以案释法,敲响警钟,督促经营者,切实提升经营者的法律责任意识,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进一步全面落实好主体责任督,共计发放宣传册52份,全覆盖景区化妆品经营商户。
强监管,营造良好氛围。联合景区旅管委、第三方管理开展景区化妆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有无落实好进货查验制度,在售化妆品标签是否符合规定,进口化妆品有无经营无中文标签,化妆品所属生产企业的注册备案情况、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同时对经营单位有无在店内夸大、虚假宣传在售化妆品的功效等。根据国家药监局规定,2023年5月1日后生产或者进口的儿童化妆品将全部标注“小金盾”, 执法人员对儿童化妆品进行了重点查看,切实保障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商户43家。
强执法,净化市场环境。对景区内关于化妆品的投诉举报及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从严从快处理,以“严治”震慑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用妆安全。专项行动中,接到2起景区内销售标签不合格的化妆品的投诉举报。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核查,并对2家销售无任何标签的香水的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