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针对全市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化妆品批发单位、化妆品专营店、美容美发店等经营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经营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是否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是否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是否依照规定贮存、运输化妆品;是否对入场化妆品经营者履行审查、定期检查、及时制止报告等义务。
截至目前,已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386家,检查产品1644件,对50批次产品进行抽检。检查中对未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卫生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进行现场督导,要求其限期整改,及时开展回查,确保整改到位。对21家存在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标签不符合规定、经营未备案、超使用期限化妆品等违法行为的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朔州市局将继续坚持严防严管严控化妆品安全风险,不断加强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强化日常巡查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