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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局持续推行化妆品经营者“十要十不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12-18 11:29 来源: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市场监管,提升化妆品经营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淄博市局持续推行《化妆品经营者“十要”“十不准”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保障《规范》的有效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市场监管,提升化妆品经营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淄博市局持续推行《化妆品经营者“十要”“十不准”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保障《规范》的有效实施。
  
  一是大力宣传。淄博市局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对《规范》进行了广泛宣传。利用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培训会议等途径,发布《规范》内容,让经营者都能及时了解最新的行业要求。同时,组织了多场专题讲座和研讨会,邀请行业专家和法律顾问,对《规范》进行深入解读,帮助经营者更好地理解和遵守规定。
  
  二是现场普法。为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规范经营行为,淄博市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市场一线,对化妆品经营者进行现场普法教育。执法人员现场解答经营者的疑问,指导他们如何合法合规地经营,保障经营活动符合《规范》要求。此外,还发放了《规范》宣传手册,方便经营者随时查阅和学习。
  
  三是以案释法。为了使经营者更加直观地理解违反《规范》的严重后果,淄博市局选取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向经营者展示。这种以案释法的方式,不仅增强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日期: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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