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履职尽责意识,在能力提升上下功夫。根据日常检查、投诉举报等情况,认真梳理化妆品经营违法违规案件,围绕查处依据、处罚情况等开展讨论学习,划清底线,亮出红线。围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基层执法干部开展化妆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15期,及时传达省、市局化妆品监管最新要求,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监管水平。
二是强化沟通协同意识,在部门联动上下功夫。加强同卫健、公安、商务等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完善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有效优化监督检查频次,提高监督检查质效。在线索核查、案件查办过程中实行联合介入、现场线索衔接,不断优化与卫健部门的行行衔接、与公安部门的行刑衔接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同时,用好“互联网+监管”平台,强化信息共享,联动协同发力。今年以来,开展化妆品联合检查3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主体30余家。
三是强化公众共治意识,在科普宣贯上下功夫。结合“药品安全宣传周”“社科普及周”等活动开展安全用妆科普活动4期,解读化妆品安全使用常识,普及化妆品不良反应、安全用妆等知识,提高消费者安全用妆意识,增强辨别产品真伪和判断产品质量的能力。同时,畅通消费者投诉通道,鼓励消费者对化妆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和举报,营造良好的用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