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测网络体系。督促辖区皮肤病专科医疗机构、设有皮肤科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全部注册为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基层用户,实现皮肤病专科医疗机构、设有皮肤科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监测哨点全覆盖和参报率100%。每个区县选定具备电脑等上报条件的2-3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和3-5家美容美发机构注册为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基层用户,重点加强美容、染发、护肤类化妆品不良反应收集上报工作。
加强报告收集评价。各区县均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机制,组织辖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单位积极收集、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加强对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审核评价,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各区县定期对辖区内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整理收集风险信号,发挥监测工作预警作用。
强化监测宣传培训。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化妆品不良反应填报及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使用方法的统一培训。同时督促各区县加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公众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认知度、提高上报单位的监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