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晋城市人民医院水陆院区,调研组听取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建设、机构人员配备、工作开展等情况,针对进一步规范哨点医院监测工作,提高监测哨点工作质量进行了深入交流。
调研组指出,哨点单位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严格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公众用妆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高医务人员报告意识,及时收集、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协助监测机构挖掘化妆品安全风险信号,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报告的主渠道作用,着力提高发现风险信号的能力水平,提高做好监测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共同开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