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关键人员素质能力,将质量安全负责人责任落实作为检查重点,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岗位操作能力。常态化开展省药监局“两个清单”宣贯培训,宣讲法律法规重点条款解读和应用,警示和提醒企业违法经营的法律后果,督促企业严守法律红线,不断提升企业生产合规性水平。
提升企业风险处置能力,根据企业特点,结合企业生产单元、产品类别、信用风险、历年检查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企业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日常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指导企业对化妆品生产过程开展动态监控,有效识别和发现风险,增强企业自身风险防控能力。
提升企业自查整改能力,督促企业完善自查机制,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和制度要求开展体系自查和专项自查,增强自查主动性,提高自查能力水平,抓好自查问题的整改,通过自查整改不断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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