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人员以大型商场超市、化妆品专卖店、美容院和美容美发店为重点,着重检查产品合法性、标签与标识、渠道与来源情况。检查人员抽查了进口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查看是否有出入境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产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查验产品标注信息与国家药监局数据库登记内容是否一致,产品《检验报告》是否合规有效,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商检证明、产品进货台账、购进票据是否齐全,确保产品经营使用全链条监管,产品来源及流向全程可追溯。同时,检查人员以“监督检查+普法宣传”的形式,向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化妆品法律法规,并面对面进行“化妆品监管”APP使用讲解,切实强化企业法治意识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货渠道合法,化妆品标签标识规范,认真履行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此次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32家,对检查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现场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切实呵护“美丽消费”。
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一定要注意商家的经营资质,仔细检查产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签,标签上是否注明产品名称、厂名、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批准或备案文号,标签或产品上是否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同时,记得索要和留存购物票据,如果发现有使用或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化妆品及宣传有医疗作用的化妆品时,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