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监管模式,减轻基层负担。结合化妆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以全省创新试点为契机,先后8次与市内外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研究院、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等部门进行深入探讨,探索形成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要方式、重点监管为补充的化妆品经营领域基层治理新模式。该项工作入选2022年浙江省药品安全治理创新十大最佳实践项目,并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该模式下一步将在全省推广。
二是完善评价体系,优化市场环境。针对母婴店、美容院、美发店等十余种业态,从经营主体和产品合法性、产品来源、产品质量安全等多角度明确评价要求,为化妆品经营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提供科学统一的技术依据。采用定性定量结合的方式,按照千分制从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并根据信用等级实施相适应的监管措施。如连续两年A级的,第三年不列入实地巡查和质量抽检对象,对于上年度列为C级以下(含C级)的,加大巡查频次和产品抽检力度。
三是强化数智赋能,实现可视检测。基于“互联网+监管”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等平台,归集区域化妆品经营数据,链接监管侧、企业侧、公众侧,上线“莲妆在线系统”pc版及“安全莲妆”微信小程序。通过对化妆品经营重点平台、重点行为、重点人员、重点产品等实施实时性全方位的可视化监测,形成存量感知和问题预警,有效规范经营行为。截至目前,莲妆在线使用单位超300余家,上传索票索证及验收记录等数据15000余条,排查不合格化妆品2批次,移交省外案件线索1次。
四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通过条款修订、实地验证、等级评定,全环节规范化妆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切实为经营主体和基层执法人员减负,提升监管效能,优化市场环境,依据《化妆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评价规范》,每家经营单位检查时间可缩短至15分钟左右。截至目前,依据该标准已累计实地抽查化妆品经营主体5653家,其中重点库经营主体1200家,责令改正到位170家,立案查处10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