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部署,明确导向。根据国家药监局和省药监局的统一部署,合肥市结合本区域内化妆品经营主体分布特点,制定全市化妆品抽样检验计划,科学分工、合理部署,综合考虑抽样工作的覆盖率、靶向性和均衡性,明确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抽样时限,抽样延伸至13个县(市)区城乡结合部、乡镇化妆品经营单位,加大对集中交易市场、母婴店、美容美发等重点场所,儿童用化妆品、染发类、祛斑美白类等高风险产品的抽检力度,增强抽样检验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规范性。
抽检结合,净化市场。抽样过程中,同步检查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联合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县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场监管所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化妆品经营者履行相关义务,引导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抽检中发现的过期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未加贴中文标签、销售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等问题,移交辖区局进一步核查处置。填报抽样异常情况26个,移交案件线索15起。目前已结案5起,罚没款近6万元。
同步宣贯,强化意识。坚持“执法+普法”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抽样工作全过程。向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及《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宣传材料400余份,指导化妆品经营企业下载使用“化妆品监管APP”,增强从业人员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下一步,合肥市局将继续守稳守牢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与县区局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努力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化妆品监管社会共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