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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局采取四项措施提振化妆品消费信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3-22 14:37 来源: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普及化妆品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意识,规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淄博市局采取四项措施,提振化妆品消费信心。
   为进一步普及化妆品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意识,规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淄博市局采取四项措施,提振化妆品消费信心。
 
  一是强化培训。按照培训计划定期对监管人员组织开展化妆品法律法规培训,贯彻“普法走在执法前”理念,将普法培训和诚信教育融入监管执法全过程,把法理讲清、道理讲透、情理摆明,从而增强监管执法对象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的能力和自觉。
 
  二是组织你点我检活动。探索实施“盲抽盲检”与消费者“你点我检”相结合的抽样模式,组织相关区县局开展“你点我检”活动,让消费者“点”出关心的化妆品品种,抽群众所想、检群众所盼,让群众买的安心,用的放心,推进化妆品社会共治。
 
  三是开展监检结合。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执法理念,淄博市化妆品监管工作实施市局、市综合执法支队、相关区县局“三方联动”协作机制,根据不良反应监测信号、日常监管风险研判信息、你点我检中群众关心的品种等,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日常检查、监督抽检及普法宣传三位一体的“监检结合”工作方式。
 
  四是普法宣传,提振消费信心。通过化妆品科普宣传站、新媒体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近距离、常态化获取安全用妆知识,坚持科普宣传与服务民生相结合,进一步营造公众关心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氛围,全方位提振市民消费信心。
日期: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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