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投诉举报案源处置管理工作,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安徽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投诉举报案源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若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9月17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靳翠桦,联系电话:0551-65717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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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