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注重底数,抓落实。根据省、市局《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化妆品领域各项工作》的通知,嘉善县食药安委出台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质量安全行动)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化妆品领域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压紧压实监管责任。镇(街道)、所(分局)、科室“三方”联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摸排工作,围绕农村化妆品经营店、美容美发场所、养生会所、母婴店等重点场所,通过实地核查、电话询问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排摸,确保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二、 注重检查,强规范。结合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儿童化妆品“金盾护童”专项整治,以美容美发、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化妆品示范街等为重点,加强对美容美发店、化妆品专营店、儿童化妆品经营者、网络化妆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化妆品、超过保质期、标签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等行为。对产品可能存在问题的化妆品开展监督抽样,共抽检10批次。同时,对化妆品经营宣讲《广告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法规内容,提升从业人员知法守法、规范经营意识。
三、 注重示范,促长效。结合《浙江省化妆品“百千万”工程提升行动方案》的要求,深化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发挥化妆品店示范引领作用。由科室牵头,各基层所(分局)负责创建培育对象的遴选和培育,通过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创建,有效落实了化妆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提升化妆品规范管理水平。目前,培育化妆品示范经营单位9家、化妆品示范商场1个、化妆品示范街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