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夯实“学”的基础,持续落实主体责任。检查过程中对化妆品备案人进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宣贯,告知企业作为备案人应当履行的责任义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法条释义、案例分析将事理讲清、法理讲准、道理讲明、情理讲透,激发和促进企业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
二是强化“督”的力度,持续规范生产流程。执法人员通过进生产车间和实验室实地检查、查阅工作台账、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资格、质量体系建设、生产流程、产品标签标识、出厂检验控制、人员卫生健康状况及疫情防控、消防安全落实等内容,严格按照法规、规章、规范对备案人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备案人逐项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是抓住“改”的重点,持续严控产品质量。在检查过程中,针对企业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细化留样管理、自查要求以及整改、停产、报告等义务。
截至目前,酒泉执法检查局已完成辖区化妆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未发现严重缺陷项目,发现一般缺陷项目 14个。下一步,将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整改存在缺陷问题,持续加强风险防控,防范化解化妆品生产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