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根据管委会要求,迅速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梳理化妆品经销店名单,全局出动,对每一家在册名单进行实地走访,确保排查到位,不漏一家,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排查327家化妆品经销店,其中6家有经营进口化妆品。
二是突出重点,引导自律。重点检查进口化妆品是否有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消杀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是否严格落实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口化妆品是否专区存放等,同时向经营户发放进口化妆品经营须知,不再经营的签订承诺书,截至目前共签订不再经营承诺书76份。
三是从严从紧,闭环管理。一旦发现不能提供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消杀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的进口化妆品立即就地密闭封存并拍照,静置7天。静置期满后,由当地防疫部门统一组织核酸检测(1*20混检),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开封销售,截至目前共封存6家化妆品经销店的进口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