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泰国公共卫生部7月21日消息: 今日,泰国皇家警察(STO)和泰国公共卫生部下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突击检查水门市场零售食品、药品、化妆品的来源,检查标签不合法的食品,重点检查生产、进口、分销非法产品的问题。此次检查共没收违法食品、药品和化妆品共119种,总计9420盒/瓶,价值超过200000泰铢(约合人民币40000元),其中没收违法食品47件(5763盒/瓶),包括以下4类食品:
1、标签标识不合法的假冒保健品;
2、使用虚假食品序列号的膳食补充剂;
3、没有食品序列号的膳食补充剂;
4、使用其他食品的食品序列号的假冒减肥食品。
根据《食品法》B.E.2522的规定,违法者视具体情况将受到以下处罚:
1、不合法标签的食品,最高将处30000泰铢(约合人民币6000元)的罚款。
2、出售虚假标签的假冒食品,将视情节严重处6个月至10年的监禁,及处5000泰铢(约合人民币1000元)至100000泰铢(约合人民币20000元)的罚款。
在没收违法食品中检出含有精神药物,将根据《精神药物法》B.E.2559,视情节严重处4至20年的监禁,及400000泰铢(约合人民币80000元)至2000000泰铢(约合人民币400000元)的罚款。
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秘书长Paisan表示,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泰国皇家警察重视检查生产、进口、分销非法产品的问题,以保护消费者安全。制造商或销售商若生产或销售没有食品序列号的膳食补充剂或使用其他食品的食品序列号的膳食补充剂,将被处以极高的处罚,最高处20年的监禁和2000000泰铢(约合人民币400000元)的罚款。
泰国皇家警察助理专员警长Permpoon表示,泰国皇家警察(STO)和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调查该地区和逮捕罪犯者并采取法律行动的主要机构。警告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无论通过什么渠道,都需要诚信经营,不要追求利润或欺骗消费者,如果检查到违法商品,将会依法对其进行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