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实施省级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方案》(温市监〔2014〕101号)要求,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抽检工作。
此次抽检,要求保健食品方面重点抽取减肥类保健食品,共抽检5批次;要求化妆品方面重点抽取宣称祛痘或抗粉刺的护肤类产品、宣称美白类的护肤类产品等化妆品,共抽检15批次。
近日,永嘉局联合基层所严格依照法定监督抽样程序对温州迪康科技有限公司的非特殊用途洗飘悦发露、温州一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桥下店的植物嫩白滋润活肤护手霜、永嘉桥下鑫佳百货店里的新活净白·活氧精纯乳等产品进行了抽检。此次行动,执法人员还检查了永嘉桥下哲雅美容中心、永芳美容院等单位,对如何索证索票和建立台帐以及查验标签标识、说明书、批准文号等内容进行了现场指导,并对这些单位填写了监督检查记录表,要求其整改存在不足的地方。同时,在监督抽检的过程中,结合按照浙食药监稽〔2014〕15号的要求,执法人员对通报不合格的产品要求一律下架停止销售。在检查的过程中,未发现文件中通报的产品。
下一步,永嘉局将根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组织基层所开展对问题产品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药物等违法行为,全面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