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有感服务”与“无感监管”相结合
强化化妆品安全普法宣传,结合日常检查,执法人员向化妆品经营者积极推广使用化妆品监管APP,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引导,帮助化妆品经营者熟悉并掌握化妆品监管APP主要功能及使用方法,加强化妆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切实保障群众用妆安全。
二、坚持“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
以化妆品专卖店、母婴用品专卖店、美容店、美发店、商场、超市等为重点对象,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在售化妆品标签标识及注册备案情况,进货来源是否可追溯,是否存在经营、使用过期化妆品,是否存在自行配制或分装化妆品的行为等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祛斑美白类、烫染发类特殊化妆品、儿童化妆品等重点品种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切实守护公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