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化妆品网络交易监管工作主动性
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原则,认真领会2024年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出台2024化妆品网络经营专项检查子方案,细化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率先发布市州首个《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合规指引》《化妆品网络经营监测指南》,指导基层把网络市场监管和化妆品质量监管融为一体,大大提升了工作主动性。
提升网络交易监测信息靶向性
1-7月,依托网监宝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和国家总局网络交易监测信息分发系统,结合省药监局风险提示,在春节元旦、五一、暑期来临等特殊时段针对季节气候、经营主体和品种设置化妆品网络经营定向监测6个,设置关键词40余个,监测网站、网店、微信公众号、直播9762个次,排查电子商务平台商品信息48966条,对网络监测发现的疑难复杂的违法线索,由化妆品科提出专业意见建议,网监科、执法支队参与共同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共同维护良好的化妆品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提升网络交易监管会商指导性
会同12315指挥中心分析研判化妆品消费投诉举报29例,开展科室间化妆品网络经营风险研判,梳理化妆品网络销售月排行榜企业名单和商品165户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业务条线召开化妆品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通报会,结合近期行业动态提前预判风险,分析研究监测方向和监管措施,为基层执法指明路径。
提升网络交易案件线索精准性
及时分发办理辖区内化妆品网络交易监测发现涉嫌虚假宣传、主页面未公示相关信息等违法违规线索16条。初步实现化妆品网络交易监测案件线索在市、区(县)、所快速分发、异地协查和及时反馈。指导和督促承办单位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核查涉嫌违法线索,办理网络经营化妆品行政案件8件,极大提升了办理效能。
提升化妆品经营者网络交易合规宣传针对性
结合“‘5.25’爱肤日开展化妆品科普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组织开展了主题为“安全用妆,共治共享”的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在“6·18”集中促销活动期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对现行化妆品电子商务监管的法律法规、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开展普法宣传,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宣传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通过平台发布虚假广告、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等典型违法案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敦促经营者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