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风险监测体系
发挥不良反应监测哨点作用,采取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双向发力方式,运用风险研判、跟踪督导、每月通报等机制,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2023年,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586份,开展抽检88批次,依法查处抽检异常情况1例。
聚焦重点领域监管
对儿童用妆、网销化妆品等重点品种以及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兼营店等重点场所,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网络经营专项巡查,严查销售过期产品、未备案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立案查处各类化妆品案件36件。
加强普法宣贯力度
开展化妆品安全“你点我检”网络调查,组织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实验室开放日等系列活动,重点普及化妆品识假辨假能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2023年,发布网络科普文章15篇,开展宣贯培训20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