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化妆品法律法规及“靓盾2号”行动宣传力度,4月18日,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城分局召开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培训会议,有重点地对“四场”“四美”机构进行培训,明确企业权利和义务,提升企业守法自律意识。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化妆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市局对化妆品行业随机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就企业如何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规范经营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执法人员向各化妆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发放法律宣传图书并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重点条款以及《化妆品管理常识》《化妆品不良反应上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指导大家如何使用“化妆品监管APP”进行查询信息。
会议强调,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要加强质量管理,明确应尽的法律义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自律,切实承担起化妆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化妆品管理制度,执行进货查验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制度,要规范好日常经营行为,把好化妆品购、销、存等环节质量安全关,禁止无照经营、非法渠道购进,禁止经营擅自配制或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稿源:山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