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备案审查机制。始终以初审意见与省市中心确认意见一致率100%的目标来开展普通化妆品备案初审工作,落实普通化妆品备案初审事项的AB岗,明确专人,压实责任,确保企业备案资料审初审时限不超过2个工作日。截至目前,未发生超时核审现象。
二是全面提高业务水平。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备案核审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外出学习、岗位交流等方式提高审查人员业务水平,专研省局7月下发的《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审核指导原则》,审核中加强与市局审核人员的联系对接。同时组织平湖市化妆品生产企业参加嘉兴专题培训会议,着力提升企业人员备案水平。
三是优化服务助力备案。采取电话沟通、并建立企业工作群等形式多次“点对点”对接企业,畅通沟通渠道,耐心讲解普通化妆品备案要求,帮助企业更加细致深入地理解新规为备案人答疑解惑,纾困解难。通过深入走访企业调研,收集并跟进解决企业在备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企业普通化妆品备案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