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重点检查了经营单位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情况和产品质量管理情况。经查,被检查单位均完整保存了进货单据和供货单位的资质资料及产品的检验报告,并对产品批次、进货日期、净含量等信息做了详细记录,产品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得到了有效保障。
彭爱云强调,目前部分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对化妆品基本常识、法律法规、质量管理等不甚了解,缺乏安全观念。进货查验记录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履行不到位是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业的通病。要把握好此次化妆品经营要点试行工作推行的良好契机,围绕“抓源头促规范”的工作思路,把监管与帮扶相结合,优先培育、规范一批基础条件好、有代表性的化妆品商超、批发经营单位、统一配送门店、专营店、美容机构,以点带面,推动株洲市化妆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据悉,为不断提升化妆品安全质量水平,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高水平化妆品监管模式,多管齐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立标准,出台了一系列化妆品经营行业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标准等,对经营单位按照配送模式、经营现状不同分类管理,形成整套化妆品管理模板;二重帮扶,积极组织开展化妆品经营单位示范创建动员培训,号召规模以上企业积极自查整改,监管人员分区划店负责,指导帮扶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经营;三强执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查处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以案释法,对违法者形成有力震慑;四讲诚信,将化妆品经营主体纳入诚信管理,综合考虑化妆品抽样检验、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案件查处、舆情监测等因素建立重点监管名单,按信用度确立检查频次。
下一步,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将以化妆品示范店创建工作和化妆品经营检查要点试行工作为引领,结合化妆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既坚持抓源头促规范,又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升妆品行业自律水平和监管水平,确保群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