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本市化妆品行业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广告宣传主体责任,规范广告活动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化妆品市场秩序,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起草了《上海市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
现将上述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3日。
公众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gc@scjgj.sh.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化妆品广告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将意见邮寄至: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处,邮编:200032。请在信封注明“化妆品广告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供稿:市局广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