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立足企业实际,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共抽取特殊化妆品7批次。
结合专项丰富检查手段。结合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要求,重点查处是否存在“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违法行为。
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按照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要求,重点对是否存在生产未经注册化妆品、生产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化妆品、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原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进行查处。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加强对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