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工作部署,按照《黑龙江省药监局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自3月1日至7月3日,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化妆品抽查检验工作,圆满完成57批次抽检工作任务。
今年,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抽样场所,覆盖了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美容美发机构、商场、超市、宾馆、洗浴、网店等经营使用场所。抽样类别为 10 大类57 批次。主要包括:面膜类30批次,染发类3批次,普通护肤类3批次,防晒类3批次,祛斑美白类3批次,彩妆类3批次,洗发护发和清洁沐浴类3批次,儿童类3批次,宣称祛痘类3批次,牙膏类3批次。其中,面膜类3批次产品,采取网络抽检,拓展了化妆品抽检途径,对网络化妆品监管方式方法,取得了创新和突破。
在抽检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1起涉嫌销售过期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已及时录入“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填报“抽样异常情况报送单”,案件线索已移交市综合执法支队调查处理。
下一步,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结合国家药监局开展的“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行动,省药监局开展的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和牡丹江市市场局开展的美容院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多角度深入,多方位发力,全覆盖推进,持续加大化妆品整治行动力度,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