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问题整治,建立动态巡查检查机制。排摸建立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清单,掌握母婴用品店、月子中心、儿童游泳馆等涉及经营使用儿童化妆品场所的底数和质量管理现状,为整治规范工作的有效推进“排好兵、布好阵”。开展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互联网+监管”专项行动,以儿童彩妆使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对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宣称“食品级”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积极探索数字化赋码监管,在苍南等地试点应用儿童化妆品经营环节“一店一码”监管,设计使用集化妆品监管、投诉举报、不良反应监测、检验检测结果公示等功能于一体的化妆品监管码,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儿童化妆品用妆安全工程建设。
二是严控产品风险,确保儿童化妆品源头治理成效。开展全市儿童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风险排查,严格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重点落实质量安全负责人履职、设施设备管理、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物料管理等GMP规范要求,从源头上把控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聚焦儿童化妆品易发、频发风险隐患问题,以儿童化妆品网络经营店、月子中心、儿童游泳馆、儿童摄影机构、儿童理发经营店等为重点单位,以儿童彩妆、护肤等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微生物、重金属、激素类、抗生素类等为重点指标,开展靶向抽检,落实抽检任务75批次以上,并及时公布有关结果。
三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儿童用妆安全“共治共享”氛围。持续巩固“百千万”美丽消费工程创建成果,引导全市各地设立100 个以上儿童化妆品专柜(专区),探索对儿童化妆品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存放、专柜销售。积极构建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试点创建创立儿童化妆品服务站15家以上,为广大家长及少年儿童提供儿童化妆品安全用妆知识、儿童化妆品免费检测、投诉举报咨询等贴心服务。同时,结合“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日,强化《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及“小金盾”标识的宣贯工作,邀请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企业、电商平台、医疗机构、社会公众等共同参与“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为温州创建儿童友好城市营造良好的儿童化妆品安全用妆氛围。
下一步,温州市局将进一步落实《温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三张清单”》要求,督促各县(市、区)、市级各功能区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以最大力度、最优服务、最佳环境,全力打造儿童用妆安全工程,为温州创建儿童友好城市贡献市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