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针对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化妆品生产企业思想重视不够,对安全生产所带来的潜在危害认识不足,重经济效益轻生产安全投入等问题,重点行政约谈了存在安全风险较高的企业3家,告知企业应当履行的责任义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强化企业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从源头把好化妆品生产质量关口。
二是强化企业生产规范监管。以最严谨的标准严格落实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通过进生产车间实地检查、查阅企业台账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资格、质量体系建设、生产流程、产品标签标识、出厂检验控制、人员卫生健康状况等内容,要求所有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持续加强风险防控,防范化解化妆品生产安全隐患。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在时限内整改到位,对已落实整改的企业,要求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工作不松懈。截至目前,共检查整改化妆品原料、仓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2个。
三是强化企业产品质量提升。检查过程中,针对企业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务必落实重要岗位人员的配备和能力要求,尤其是质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的配备,要求相应资质人员必须实际到岗到位。同时,在实际生产中督促企业量化工作标准,细化工作环节,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和检验质量管理,规范记录,明确批生产记录必须真实再现生产和检验全过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