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祛斑美白化妆品的研究和评价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配套文件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司组织中检院起草了《祛斑美白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祛斑美白化妆品功效原料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附件1-4),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反馈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5),于2023年4月2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hzppjzx@nifdc.org.cn。
附件:
中检院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