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化妆品新原料研发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自2026年7月15日起施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2021年第3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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