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执法检查主要围绕大型商超、化妆品连锁店、美容美发机构等化妆品经营单位为检查对象,以美白淡斑、染发烫发、防晒类等特殊化妆品,宣称祛痘、抗皱、抗衰老等普通化妆品为重点品种,聚焦相关经营主体化妆品是否注册备案、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是否建立并严格遵守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化妆品、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经营行为。
检查中,执法人员面向化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化妆品经营单位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合规从事经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部分化妆品经营者未做好进货查验、台账记录不完善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下一步,市支队将持续关注生活医疗美容领域行业乱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图片来源:市支队保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