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排查主要以超市、化妆品专营店、美容店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执法人员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存在涉及的不符合规定及禁用原料的化妆品进行了详细排查;要求各经营单位对照通告信息进行自查,对通报的假冒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同时要求经营单位加强供货方资质等证明文件的收集,对经营单位的进货渠道、索证索票、检验报告、标签标识等内容进行查验,做好各项台账记录,严把进货关。
截至目前,已排查化妆品经营单位5家,尚未发现有销售或使用涉及两通告的化妆品。针对现场发现的其他违法情形,立案查处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