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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检验所首个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获国家药监局批准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1-11 10:51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2022年12月23日,国家药监局通过公告(2022年第117号)发布由广东省药品检验所起草制定的《化妆品中四氢咪唑啉等5种组分的测定》(BJH 202204)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该方法是广东省药品检验所首个通过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的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适用于化妆品中萘甲唑啉、羟甲唑啉、赛洛唑啉、安他唑啉、四氢咪唑啉等5种咪唑啉类物质组分的测定。
   2022年12月23日,国家药监局通过公告(2022年第117号)发布由广东省药品检验所起草制定的《化妆品中四氢咪唑啉等5种组分的测定》(BJH 202204)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该方法是广东省药品检验所首个通过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的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适用于化妆品中萘甲唑啉、羟甲唑啉、赛洛唑啉、安他唑啉、四氢咪唑啉等5种咪唑啉类物质组分的测定。
 
  咪唑啉类物质是一类血管收缩药,在临床上广泛应用于滴鼻液等医用制剂中。部分不法企业利用该类物质对血管具有强烈收缩作用的特性,将其非法添加至化妆品中,给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带来严重隐患。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明确规定,化妆品中禁止使用咪唑啉类物质及其盐类,但暂未有相应的法定检测方法。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化妆品室在风险监测中发现化妆品中存在此类物质非法添加的风险,按照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的管理要求,及时研究制定检验方法,填补了化妆品中咪唑啉类物质检验方法的空白,为政府监管部门打击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咪唑啉类物质行为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当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化妆品市场,但是化妆品行业仍然存在层出不穷的非法添加行为,为了更好地打击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国家药监局制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工作规程》和《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研究起草技术指南》,为监管部门查处和惩戒违法添加禁用物质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作为监管部门的技术支撑机构,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坚持紧随监管需求,不断探索发现识别非法添加成分的线索,及时开展深入的方法研究,在实践中为监管做标准,为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行为提供技术支撑,为人民群众安全用妆保驾护航,有力推动化妆品产业合规健康发展。
日期: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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