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执法式宣贯。执法人员结合日常检查,走进化妆品企业现场讲解法律法规,将首次会开成宣贯会,末次会作为约谈会,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
二是自评式宣贯。组织辖区内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注册使用省药监局培训考试系统,开展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能力自评,定期评估培训效果,提高关键岗位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三是清单式宣贯。制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化妆品生产企业和化妆品原料生产企业三个类别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使企业更加清晰掌握法律法规的鼓励事项和限制要求。
四是线上式宣贯。建立辖区化妆品生产单位微信群,定期发布化妆品法规解读、政策宣讲和在线培训等内容,收集企业反馈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