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检查突出重点,主要以生活超市、化妆品专营店、美容美发店、药店等为重点领域,以洗护类、美白护肤类、染发类等化妆品为重点检查品种,重点检查化妆品进货渠道,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购销台账是否完善;检查化妆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规定,化妆品是否在使用有效期限内,是否标注有中文标识,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问题。同时,向经营者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6家次。
下一步,高台县巷道镇市场监管所将按照化妆品经营示范店验收标准,加大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维护良好的化妆品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