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行动以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营店、母婴用品专营店、商场专柜、超市等市场主体为重点检查单位。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等;是否经营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是否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等方面。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98人次,累计检查企业总数99家,其中化妆品专营店26家,超市20家,美容美发机构40家,宾馆13家,签订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15份。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化妆品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