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药监局组织召开化妆品监督抽检协调会议,进一步落实全国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做好2022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化妆品监管处全体工作人员,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分管副院长及监督抽样办、化妆品检验室等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2022年,我省化妆品监督抽检任务涉及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650 批次,产品涵盖染发类、祛斑/美白类、彩妆类、普通护肤类、儿童类、防晒类、宣称祛痘类、面膜类、洗发护发类、牙膏类、指(趾)甲油类等 11 类产品,其中牙膏类260批次。涉及我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检 400 批次,其中对美容美发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抽检 100 批次,风险监测 100 批次。涉及发用类产品(宣称去屑类产品)、婴幼儿和儿童洗浴类产品、粉状彩妆类产品、眼部化妆品(眼霜、眼部精华)产品 4大类产品。
会上,省药检院汇报了今年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开展情况。截至目前,省药检院已完成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样任务120批次,采样范围覆盖兰州、白银两个市州。
会议对2022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监督抽检工作要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基本原则,以重点品种、重点场所为核心目标,强化对儿童护肤类、祛痘类、染发类、面膜类、祛斑/美白类等高风险产品的抽检力度,加强对既往发现问题较多场所、类别的抽检,提高抽检靶向性。二是坚持广泛覆盖。抽样范围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药店、零售连锁店(不含商场专柜)、美容美发机构、网络经营者、小商店、商场和超市等场所。三是坚持监检结合。监督抽检工作要与今年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检查及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整治有机结合,提升监管效率和抽检工作靶向性。四是确保按时完成抽检任务。省药检院要克服疫情等因素影响,加强抽检、检验等各项环节配合,统筹安排抽样和检验工作,确保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顺利完成。(化妆品监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