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及国家药监局相关公告(2021年第150号)规定,“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的五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已于2025年12月31日结束。自2026年1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生产、进口、销售上述五类未完成合规调整的产品,违规销售将依法查处。(标签标识有:国妆特制字G/国妆特进字J+四位年份自然数+四位注册顺序数)
国家药监局表示,对上述5类禁产禁售的产品采取分类调整的管理方式:对于产品安全风险不高、控制手段相对成熟的产品,如宣称防断发的原育发产品、通过紧致肌肤塑造胸型的原美乳产品等,已调整至普通化妆品实施备案管理。对于主要通过参与人体生理活动发挥功效、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如刺激头发生长的生发产品、影响脂肪代谢的健美美乳产品等,今后将逐步纳入药品实施严格监管,与国际管理趋势接轨。对于过渡期满后仍有生产、进口、销售需求的企业,可根据产品调整后的分类,选择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或申请药品注册,在获得相应资质后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如果您是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全渠道库存排查,重点清理上述五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确保2026年1月1日后不再销售此类产品;对已购进但未售出的违规产品,需妥善处理,不得擅自流通。一是严格进货查验。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相关产品时,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化妆品监管”APP等渠道核查产品注册/备案信息,留存供货方市场主体登记证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凭证,如实记录产品名称、注册证号/备案编号、购进数量、供货方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坚决杜绝采购违规产品。二是规范销售与宣传。对于已调整至普通化妆品管理的相关产品,需确认其已取得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后方可上架;不得对普通化妆品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功效宣传,严禁宣称原五类特殊用途功效,避免误导消费者。三是配合监管要求。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若发现违规产品线索,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共同维护化妆品市场秩序。
如果您是消费者:在选购化妆品时,可通过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或“化妆品监管”APP查询核对产品注册或备案信息;建议通过正规商超或官方渠道购买,避免通过非正规途径购买,并主动索要和留存购买票据。
最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2026年起国家全面禁止销售上述五类化妆品,请大家“擦亮眼睛”,再有此类化妆品销售,系违法行为,大家可通过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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