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问题导向,提高监管效能。梳理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建立“化妆品经营单位名录库”,聚焦重点领域,关注投诉举报多、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按照“保证必要抽查覆盖面、工作力度和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累计抽查19家化妆品经营单位,其中包括美容美发经营单位7家,母婴用品店2家。
二是强化综合监管,高效排查隐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一管理、动态调整,实现任务随机分配,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检查。从化妆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资质、产品合法性、渠道来源、广告宣传、销售售后进行综合覆盖检查,出动检查人员28人次,发现风险隐患4个,及时落实闭环处置。
三、压实主体责任,注重提质增效。联动开展化妆品经营单位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严格把控化妆品经营单位的产品质量、标签标识、进货渠道、储存条件等关键环节,引导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进货查验及台账记录,并进一步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牙膏监督管理办法》,推广“化妆品监管”APP运用,营造安全健康的化妆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