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宣传,提升社会共治。开展“525护肤日”化妆品科普宣传进社区、进商超、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制作儿童用妆安全科普短视频,在节假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正确选择化妆品,加大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力度,2024年处理投诉举报2200余件。聘请化妆品义务监督员,组织化妆品义务监督员与执法人员一起开展化妆品现场检查,引导社会共同关注用妆安全。
强化抽检,防范质量风险。科学制定抽检计划,以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采取“业务+执法”、“线上+线下”模式,全面检查经营单位证照资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情况,排查国家公告的不合格假冒产品542批次,完成化妆品抽检58批次,其中对网店销售产品抽检14批次。
强化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动态监管清单,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已完成1932家企业日常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一号多用”、“线上清源线下净网”、儿童化妆品、染发类产品等专项治理行动,截至6月底,检查企业958家次,查处各类违规产品416件,办理案件51件。及时分析掌握辖区化妆品风险问题,制定风险清单,实行对账销号,整改问题21条。